115學年度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申請計畫

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管理要點辦理。
二、申請及審查程序:
  (一)申請人限就讀於雲林縣護理人才培育策略聯盟學校(以下稱培育學校),請依本計畫內所附之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申請表備妥申請資料。
  (二)受理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,以郵戳日期為憑(倘申請人數未達預計招收名額,本府將另行公告第二階段招生資訊)。
  (三)請培育學校協助將校內申請人資料統一寄至雲林縣衛生局醫政科(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雲林縣護理公費生申請資料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