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 年度護理公費生(在校自費生轉公費生)甄選簡章」1 份,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符合資格之在校生踴躍報名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府 113 年 4月 18 日府授衛醫字第 1133301695 號函修正之「澎湖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管理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培育本縣在地護理人力,本府於本(115)年度雖已完成護理公費生(新生)招生及簽約程序,惟護理人員短缺問題仍亟待緩解,爰本年度續辦在校生轉公費生甄選,預計招募6 個名額(甄選簡章如附件)。
三、旨案相關報名及送件流程規定如下:
(一)報名期間:自本年 9 月 14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起至同年 10 月 2 日(星期五)下午 5 時止,逾期概不受理。
(二)報名方式:請合於甄選資格之在校生,備妥規定文件資料逕向貴校報名,並請貴校惠予協助審核,俾利所送資料無誤,以免影響學生權益(倘有文件資料缺漏,將無法錄取)。
(三)送件期限:請貴校於本年 10 月 16 日(星期五)前,將審查通過之名單(含完整報名資料文件)函報本府衛生局憑辦。
四、旨案甄選相關訊息已同步公布於本府衛生局網站「最新消息」,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導,並鼓勵本縣優秀在地學生踴躍參與甄選。